2)第五百五十三章 古怪老头_我的超级异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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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这样有礼貌的服务员在,就是不想财都难,他这样一来,不但赚来了银子,还拉下了回头客,一举两得,真的是功利不浅啊,我在以后的实习里面,也要向人家多学习一下才行啊。

  我以前曾经过去不少的饭店,那里面的很多服务员,不但不会笑脸相迎,而是冷若冰霜的样子,她们那冰冷的脸色,甚至比来吃饭的人的脸色还要冷,还要客人陪着笑脸色,去跟她说好话,这样的饭店,肯定是开不长久的,客人们去一次也就够了,没人会去第二次,再一次去受那个罪的。因为,我们是去消费的,是去吃饭的,而不是去受罪的,拿了钱去买罪受,傻子才会干这样的事情,顾客要时刻的记住,自己是上帝啊。

  所以,我一直认为,经商之道,就在于和气生财啊,这个经商的朋友一定要记住啊。我今天很高兴,因为今天又学了一招,加深了我对经商的一些感觉,这些应该我的商业实习的时候,还是可以用的着的,今天的这个饭店,对我来说,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
  我觉得我今天的运气还是不错的,至少在今天,运气要好得很,得到了很多的意外之喜,这么想着的时候,正好有一伙人吃完了,打算离开了。王充先看见了,急忙拉了我一下,我们四个人,快步走了过去。

  但是,就在这个时候出事了,我们还没有走到那张桌子的前面时,忽然,一个穿着十分怪异的老头,抢先一步走了过去,把桌子向自己的面前一拉,一**坐在了椅子上,开始大声的叫喊着服务员给他上菜,并说,他都快要饿死了。

  那个老头,是单身一个人,身上穿的衣服是在二十几年前很流行的那种老粗布的中山装,在当时可能很是流行,但是现在一穿出来,就不再是那个样子了,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的,和北京这个现代化大级大都市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,怎么看怎么别扭。

  说实话,这种中山装,在六七十年代的时候,可真的是风头很劲,人人一穿到中山装和军装为荣,在当时的那个年代里面,甚至还里领导过中国服装界的潮流和革命,穿起来,也确实有些精神得很,我记得李连杰扮演的精武门里的霍元甲的徒弟陈真,就穿了一身黑色的中山装,看起来是很精神,打起拳来,虎虎生风,帅气逼人,当时,在看电影的时候,给我的印象十分的深刻,看起来,中山装很是迷人。

  不过,穿衣服是讲究时间、地点和所处的大时代的,在那个时代看起来非常精神的中山装,在这个时代看起来,真是要多土有多土啊,要说是不堪入目吧,确实是有些夸张了,但是怎么看怎么别扭,活像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了,看上去实在时候是寒酸的很啊,说得严重一点,就有些迂腐可笑了。

  我觉得,在我们这个时代里面,不管你是什么人,就是你是最耀眼的明星,即使你是四大天王的刘德华和黎明,即使你是女中的何洁和周笔畅,即使你和她们相比,你就是长得再美再帅,但是只要你穿上这件衣服的话,也是有着说不出的迂腐可笑的,毕竟,因为时代已经不同了,流行过去之后,那些只能算是被时代抛弃的产物了。

  当然,风水轮流转,也许以后中山装会再一次的流行回来,中山装也再一次成为是时代的宠儿,重新领导时代的新潮流,这是有可能的,因为服装这种东西,还真的是与复古的趋势的,几乎时时刻刻的都在复古和前中打转。那时,也许人们又会以穿上中山装为美了,但是,那又是另一回事了,和我们今天遇到的事情无关了。

  这个老头,既不是刘德华,也不会是何洁,穿上这件古里古怪的中山装,自然是更加得难看了。我忍住笑意,仔细的看去,只见这个老头身材不是很高,身材偏瘦一些,皮肤有些黄褐色,脸上有一双昏黄的小眼睛,丢溜溜的不住的转动着。还有一缕焦黄的小山羊胡子,一说话的时候,就会高高地翘起来,十分的滑稽和逗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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